| 遐's profile指尖的舞蹈PhotosBlogLists | Help |
|
11/27/2009 逝者
照片拍摄于 5年前
逝者 作者: 黄遐 11月26日,是个很平凡的日子。一早翻开手机,是朋友的三条同样的短信:“我飞回沈阳了,我爸爸心脏病!” 我赶紧挂去电话,朋友在机场,通话中,我听出了事情的紧迫:“家里什么讯息也不透露给我,姨妈就让我回家。”我的心被这些简洁的语言框住了,嘭嘭直跳。 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冒出:“死亡”这个词眼。 我安慰她:“没关系,往好里想。” 朋友说:“我只告诉你,怕你找不到我。” 我们的通话结束后。我心里还是不能恢复平静,我短了她一条信息:“要坚强!” 却没敢把自己不详的预感给说出来。祈祷吧,一定会没事的。
傍晚,空暇间,给朋友短去信息,想她也应该到沈阳了。 “你爸爸好么?到家了吧!” 很快,一个窗口跳出:“过世了,不给我行孝的机会啊!” 千里外,我能感受到,这一个惊叹号背后,朋友生死离别的悲恸! 许久,我不知道,我可以用世界上的何种语言,拿来安慰她。 我拙于口。 朋友性格开朗,沈阳人,追随自己的丈夫,毅然放弃家乡安逸富足的生活和自己的工作,来到上海定居。她像个姐姐,很多次地告戒我:要及时行孝! 她的家庭很详和。父母都是军医。曾经很多次,我和她一起在上海的街头小巷,一起挑选给父母、公婆的衣物、礼物。北方人的她,骨子里总是大咧,但对自己的生活打理得很精细。很多次,她透露出对远在异乡父母的仰慕、骄傲及拧不去的爱与依恋。
而,那么鲜活的生命,养育了我们几十年,就转眼间,昙花一现,丝毫不给朋友一丝一毫行孝的机会。 朋友也时常在我耳边责备和埋怨及表达自己矛盾的心理。她先生的理想和梦似乎只有在上海这样一座庞大、忙碌缺少温暖的城市里才能得到拓展和实现。而这样的执着是她曾经欣赏,但是又使得她被剥夺了晚年陪伴父母左右的赤诚孝心。 这样的纠结,她自己也无法掌控。沈阳毕竟离上海太远,沈阳比较几百年前,就与吴越的上海不是一国。她有太多无法解开的心结,太多不开心的故事。 而,这一天,他那曾经健康矫健的父亲,突然,不辞而别。 为什么?为什么,生命就这般脆弱不堪?!
我思忖了很久才发去那么一条短信:“生活必须要去面对,我们忙于自己,却忽略了最爱的人,但你的爸爸去天堂很安然,还有一个你的妈妈,你可以全心去爱。把她和你带出悲恸!”
虽然,是我朋友的父亲,我的心情却如此沉痛! 这辈子,我可以怎样去爱,我生命里,最爱我的两个人呢?!
晚上于父亲电话,嘱咐父亲:一定要保重身体。父亲就像我的孩子,对我“唯唯诺诺”! 11/16/2009 不能长久 生命最残酷的事情,就是割舍。
朋友不能永远陪你左右、父母不能一直在你身旁、儿女也有一天要开拓自己的生活。 我总是感慨,为什么昔日的朋友如此话不投机?为什么父母不能时常陪伴在自己的身边? 其实,我们必须学会安慰自己: 每一个人都只是穿插在他人生活的中一个片段,这注定永远只能陪人一程。 我们爱自己的父母,希望他们长命白岁,但再孝顺,他们也会走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喜欢自己的儿女,时刻梦想用自己的身躯为他们遮风挡雨,然而,我们再高大,总有一天也要走在他们的前面;我们还会拥有一个心心相印的另一半,但是,他或她的前面二十多年,不属于我们,而后面几十年会被儿女及命运分割和消耗;我们看重朋友之间两肋插刀的友谊,心照不宣的默契,然而,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是朋友远离你,也就是我们远离朋友。我们只能陪他们一程...... 生活反复验证:黑夜因篝火的加入而变得通亮,冰雪却无法因寒风而化为温暖。 11/11/2009 生命
生 命
对不起,我将如此沉重的话题,作为我今天命题的开始,此文又如此浅薄,并不是对这个严肃话题的亵渎,只是我有了急迫想写的心情。
人说过生命是一个圆,我们日夜兼程,最终仍然只是绕了一圈。 一 姐姐的女儿空空,横空出世了。小家伙那么小,被他的大码爸爸抱在手中,就像一只娇小的玩具小老鼠。她一出生,就有细长而柔滑的手指,每个指甲分明而清晰,乌黑而毛茸的胎发,齐整整地长满在脑袋上,让我不禁浮想翩翩,她长大了一定会披满一头浓密乌黑的的长发,培养她弹得一手好钢琴…… 我还未为人父母,也只是遐想一番。 每次去看她,都是在睡觉,或者在半睡半醒中,不大哭闹。睡着的时候,总是一脸蜡笔小星的脸型,耷拉着一脸的腮帮肉,两只很伏帖的小耳朵还没舒展地皱在两侧,伸着两只短短胖胖的小藕臂,似乎连自己的脑袋都抱不到地样,就那么仰天长睡。 看着她没日没夜地睡,我总是很“恶劣”地很想把她吵醒。不过她倒跟我也蛮默契,没一会,就像只小猫一样,握紧拳头,半抱着个大脑袋,或者两个小拳头在眼睛前揉来揉去,放几个响屁,扭扭小胖腰,小腿蹬蹬,就这样巴开眼,瞅瞅我,高兴的时候还会朝我抛个皮笑肉不笑,逗大人们乐。 这时候,倘若没有人及时抱她,就会“咿咿呀呀”哭闹起来,不过没半滴眼泪。我也学着尽量娴熟老道地样子抱起她,横着竖着,总归是变化着姿势让她舒服。她有点吃力状,脑袋沉得像按在弹簧上的木偶小人,前后晃荡。脸涨得像个关公。没到几分钟,我就胳膊轴酸了。 大人们轮翻抱她,她那乌黑水灵的眼睛,爱牢牢地盯着灯。就那么傻傻而呆呆地看好半天,不眨眼睛。 我喜欢小孩,从我自己还是小孩的时候,就喜欢。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因为她们是那么地可爱、小小的,不可预知的未来,布满神秘,又充满希望,带着期盼而成长。 但是现在再转而去看这样一个连懵懂都称不上的小孩,母亲每天守护着她,将全部的生活中心都付注在那么小的小不点身上,继然,要看着她,一点点地长大,长大…… 二 时常我不敢去看老者的脸。刻满岁月的痕迹,那么苍茫如雪。松弛而臃肿的脖颈,迟暮飞花谁忍顾,我们只能平静地等待枯叶飘走了我们的青春。 黑暗中,我和父亲同座在一张沙发上看电视,电视荧屏的光线打在父亲的脸颊上,那幽蓝的灯光就那么不留情面地打亮着他那几道深深浅浅的皱纹。 我瞥过脸。不敢多看。 这几年,父亲老了许多。黑发间夹杂着许多碎碎的白发。原先白皙的皮肤,如今就像凋零的秋叶般,成了暗棕色,如同经历了一个盛夏的阳光,永远地穿透并留驻在他的脸庞上。零星地还能分辨出一些分布不均的老年斑。一粒粒,那么赤裸裸地蔓延在脸颊两侧及手背上。父亲这几十年,日晒雨淋,为这个家挡风遮雨了大半辈子了。 昨儿,同他一起去逛超市,挽过他的手臂,感觉像到一层松垮垮的茄子皮,那一刻,我赶紧把手缩了回来。 在上海的时候,有那么无数次想到这样的画面:父亲就那么突然间老去的样子。或者,就那么突然在这个世界上,我再找不到他的时候,我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做些什么。 即便是这样想,可到了他们身边,我还是像模像样的,是个大小孩,装做不懂事的样子。爱在他面前唧唧歪歪:盘点、收集、数落、整理、归类他的全部大、小缺点。 而,记忆中,从孩子时的上学放学、在外读求学时的每个假期、工作后的每一次回家,父亲的车,总是那么准时而安静地停在路边,无论刮风下雨,他总是不辞劳苦,成为我第一个又是唯一一个忠实而勤恳的司机。 回到家休息的几日,他也会像母亲一般细心,即便我已嫁为人妻,他都不忘,早上悄悄地给我盖床毯子,中午给我打个电话问吃饭了么?总是候着背在等在车站外,脾气急噪的他,对我这个女儿总能耐着性子百般娇宠。 翻开年轻时父亲的照片:喇叭裤,一副墨镜,英姿焕发的样子,总爱给我带小礼物,陪我过每个生日,给我读“万卷书”外,带我“行万里路”,试图培养我琴棋书画,成为无所不“能”,这些只有富家子弟的孩子才能享受的待遇,父亲从未有怠慢过我。而如今,成家立业的我再需要他在精神上和事业上给予指点和帮助时,他保持着沉默,我等待不到他的回答时,总会抱怨几句,而父亲总是“嘿嘿”一笑:“你老爸已经被边缘化了。” 今天在吃饭的时候,他还提起小时候,一次把我拎到他的脖子上坐,一边哼着小曲,一点走下楼梯,一个马虎,却被矮矮的水门汀重重地嗑到了我的小脑门,他说:“那时候你肯定吃了很大的苦!”父亲如今说起,还一脸心疼地口气。这事,恐怕是他做父亲最自责的事。其实我哪还记得,只是在他不断地“忏悔”中,仿佛还能想象出当时的场景:我一定是“歇斯底里”地大哭,而他一定是不断地为我擦着泉般的眼泪、揉着红肿的额头,像极了一个可怜而犯错的孩子。 这些,真的,我全然忘记,也许是那时候太小,亦或自己太不记仇。 倒是,在我脑海中存放的影像中总有那么一幕:那是个寒冬飘雪的季节,小矮屋外积满着没过我腰的大雪。我傻傻地盛起一碗碗的雪花,不顾冻红了的小手,抓一把放进嘴里,当棉花糖吃。那日子幸福极了。 而父亲下班回家,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注意到我小手上的小半粒如芝麻大小的,小红点点,我不断挠着并大叫:“痒!”“那是冻疮!”父亲严肃地诊断。他赶紧切了一个拇指大小的老姜,反复地在我的手上用力摩擦。“长了可就坏了,就会年年长了。”他坚定而卖力地来回擦,擦地我“嗷嗷”大哭。第二天一早,那粒小红点点就销声匿迹,而我这27年来,也从未有冻疮的痕迹再爬上我的手。 对于父亲的印象远远不只在于此,在我认识他的近三十年来,他幽默、风趣、有着北方人的豪放,南方人的勤勉。只是偶尔在生活上有点小懒,我遗传了他的全部,包括急噪的脾气、开朗的性格,及对人生的笃定。 三 我。一个生动而热爱生活。 这27年来,我一路颠颠撞撞地成长。儿时的记忆很少是明朗的。多半是灰色、白色、甚至是黑色,调匀了这三色,那就是乌云或者是没有装修的毛胚墙色。 成长是艰辛的。我用五个字精练地概括,接着不再多回忆。我爱把五个字挂在嘴边,转而告之,所有和我一样现在在迷茫与学习中跋涉的孩子们。长大后,我在自己最娴熟和梦想的生活状态中工作。有很多人为了事业而工作着,也有人为了梦想而工作着,而我由心而工作和生活着。 我不能说曾经付出的努力和艰辛是值得的,但是,我能说,我是幸运的。 无论多累,都不累,无论多难,都不难。我如痴如醉地享受工作和生活。从生而来,走向父亲的那个时候。但是在我如今这个时候,我突然能浅薄地体悟到:孩子与父母的角色。 高尔基说过:父爱是一部震撼心灵的巨著。读懂了它,你也就读懂了整个人生。我想母爱和父爱都是如此,而我显然还未过完整个人生,至少,我的内心已经有过——那是震撼吗? 从那个哇哇啼哭的胖娃娃开始,到无力挽回,看着一年年的雪,飘走了岁月,浸染了一片白发。 一年、两年、十年、五十年……日子如流水又如一个古老的磨坊。 我从未如此深刻地思忖过这样一个命题:生命轮回。 我感到窒息。 看这那个在长大的小不点,到在终究会一点点老去的父亲,一个对生的期待与探知,另一者,平静地接受生命时钟敲响十二点的消亡。 我无法去拨回时钟,或让时间消止。这是一个自然规律。 我只有接受!
10/15/2009 我与“不抱怨”的邂逅 /迷路 二文 我与“不抱怨”的邂逅 黄遐/文
我必须说,今天我收到了一份特别而重要的礼物:一个紫色的手环。但是很快,我决定并将它送给了更需要它的人。 一次偶然机会,培训老师在课堂中无意提到了我们一本畅销书:《不抱怨的世界》。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突然收到来书,原来是老公兴致勃勃订了这本书,我只瞥了一眼书名就把它抛在一边,我向来对畅销书不感冒,认为那是一些迎合大众口味的书,但是,书背后的紫环,却在那一秒猎取了我的眼神,那不正是似曾相识的手环么? 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想知道是什么把戏,引得这帮员工如此雅兴,都套上了这个甚至有些幼稚的小游戏。 这样一个午后,我开始随意翻阅,又放在一边,简单的一句话,“不抱怨”还需要它来告诉我么?但是人们又何曾做到呢? 我很快把它丢弃一旁! 工作满当当地排着,书和邮件累积在一边,正欲安心背课时,电话又不断滋生,生活中总是有那么多不合心意的事情在某个街角突然向我走来,让人一阵狂抓。 我又重新拾起那本书,开始边翻边看,突然发现部分语言还能说到心坎,于是感同身受处,便摘记下来,久久竟然也被书中那些不经意的文字给醍醐灌顶。 是啊,抱怨的影子随处可现。那些“我讨厌”,“我不愿”,“我遭遇”,“我懊恼”,像瘟疫一样每天围绕在我们身边,也在想,为什么世间人这么多情商如此低下呢?情绪、怨气、消极语言,使得人莫明地想逃离。 人们生来就背负着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生活,不顺、不满、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孩子们为成长学习而抱怨不断,时常也想我无休止地倾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自己,何曾更积极地去生活,又怎能以身作责将他们和自己一道带领出这个抱怨的世界? 我突然有一种念头,要把本书的精神传递下去。未待老公阅目,我就决定尽早将书送给我的学生。把“不抱怨”传递给身边更多的人。这个看上去只是像在玩一个小孩子游戏的书,也没有特别的语言能让我感动或者是印象深刻,但是,我至少被她感染了。 也许有人说,没有抱怨世界就不会进步,我想这个人肯定没有看完全书。 不抱怨不代表着没有不满,不代表不想变得更好。正如书中所言,“不是做生活,而是创造生活。” 引用书中的例子:马丁路德金牧师并没有站在林肯纪念堂的台阶上说:“我们遭受这样的待遇是不是很惨?”他没有。他发表的演说撼动全美国人的灵魂,即使相隔将近半世纪听来,仍让人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没有把焦点放在问题上,而是超越了问题本身,发出几个世界的宣示:“我有一个梦想!” 人生没有捷径,如果不可避免,那就要去积极地直面!
迷路 黄遐文/二 假如迷路了,别抱怨生活欺骗了你,更不要悲伤和哭泣!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从明天起做个幸福的人 很快决定尝试去独自初探社会的我,在此后的几年里,没有把这段万劫不复放大,只是悄无声息地,让他成为了我人生中一个极其微小,甚至看不到的粒子。 这一切其实只是自己生命里,一段不愿去捕捉的瞬息。 只是一次小小的遭遇而已,我一直对自己那么说,只是在考学前卧榻了数月,直到现在一点点脊背的神经不再疼痛。眼睛依旧明丽如水。 我依然还是那么健康那么活力和有着梦想! 多少年后,当我回忆那幅场面,我依然回避,不是我不敢直面,而恰恰是,我直面难道只是为了去赢得同情吗? 不会,我也不要! 我很好,开始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找到了自己跋涉的方向,虽也偶尔迷茫,但终究未来依稀可见。 落寞才情的李白早在盛唐就留下一句:“在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没有预料这句话还能在几百年后流传到我的文章中来。 迷路时抱怨的一百句话,顶不上问路的一句话。 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心去感受才会有更多幸福的味道。 不再、不会迷路! 10/14/2009 人生的十字架
周三 上午:9:30
《人生的十字架》这幅漫画中,一个男孩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在缓慢而艰难地前行,途中他停下来,把十字架给砍掉一块!因为他觉得这个十字架实在是太沉重了。砍完后,地面上零落着很多的碎片,这个男孩感觉肩上的十字架轻多了,还一度哼着小曲,慢慢赶上了别人,但很快,他又抱怨道:“上帝,这架子太沉,我还想再砍一截掉!” 于是他很麻利地把十字架砍掉了一大截。 就这样,他的十字架扛在肩上一下子,比别人轻了很多,所有的人都累得满头大汗,“哼哧哼哧”付出着努力地前行,只有男孩,他轻松地迈着步伐…… 可谁料,前面突然横过一个又深又宽的沟壑,沟上没有桥,没有蜘蛛侠来救他,男孩缓下脚步,真希望能等待超人来解救他……
可是后面的人,一个个都慢慢赶上来,他们用自己背负的十字架搭在沟上,从容不迫地跨越了沟壑。 男孩也想如法炮制,但可惜,他的十字架已经被砍掉了长长的一截,根本无法做成桥跨越过去。男孩这才追悔莫及…… 我想人生路上每个人逗背负着一个沉重的十字架,它也许是学习,也许是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家人,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有很多遇到这些十字架的时候,一味的抱怨,试图逃避,试图取巧。 我问一个上小学四年级的小女孩,你认为你的十字架是什么?她说是任务,她如数家珍地告诉我,她在国外幸福生活中的苦恼!比如:他们老师布置的作业,记帐,已经是很老掉牙的事情了,还继续让他们乏味的做,她觉得没有新意。 还有所有的数学作业,因为教的数学太浅,她每次都觉得太简单了,没有挑战性…… 我告诉她,每个人都背负着一个十字架:“你的爸爸妈妈也是,你就是她们十字架中的一部分!”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懂。也许以后会懂。 我想起在我小时候,十字架对于我的父母来说,就是每天要给我交学费,要照顾我,要把我拉扯大,对于我来说,就是每天要早起去上学,每天要做很多的作业,每天有学不完的东西,每天不能痛快地看电视,有太多的人要管辖我! 每个人都在经历长大了,读书,工作,有家庭,……背负的十字架谁都不能去逃避,只有勇敢地去直面,承担,也许,这才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的价值。 “一定要背上我们的十字架,不要把十字架砍短了”我想对小姑娘和所有想砍短十字架的人说,“人生道路上,有些坎坷,只能我们自己去穿越;有些折磨,我们必须去直面;有些孤独,只能我们自己去品尝……人生是没有捷径,绝对不能取巧的!” 10/11/2009 一起 三年一起 三年
三年,一个可怕的数字。我和粑粑已经在一起三年了。
还记得三年前,那个憨憨的他,吃力地背着一个蜗牛壳一样的大背包,两手各抗着两大箱沉甸甸的猕猴桃和毛栗子。我最爱吃的水果,第一次得知,原来那是他老家的特产,我知道,我有口福了。 此外,对他的另一个印象是力大如牛,这从未想过,此后会成为我们生活中他最不可或缺的优点。
我舍不得吃。一个个等到眼睁睁地看着吃不完,最后,送人的送人,烂掉的烂掉,长虫子的长虫子,统统抛进垃圾桶里。猕猴桃成了我们两人故事的开始。
前几天朋友向我索要我与他相识的故事,我说,没有,说真的确实没有,我也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回忆!我们的相识不浪漫,也不感人,没有你侬我侬,没有生死之恋,我们很平静,很默契,甚至我还一度嫌弃他有点长的不帅,长得歪瓜裂枣。就连在认识他起初的那些日子里,一度把他屏蔽、封杀、加入黑名单!
今天坐在电脑面前,手指却开始想舞蹈起来,他与我的故事,没有很深切的感动,但却历历在目,充满着意外和温暖。
对于不缺乏爱与把爱作为理所当然的我,有太多的娇气,太多的脾气,还有太多的稚气。“粑粑”,这个恶心的代名词,也成了我们两私底下不见光的小秘密。一直以来他反道都把我当作手心里的宝贝,那么悉心地呵护,从他的眼神和彼此每一天的相处中,我们都如此默契、一直……
打开一张张,我们三年来留下的照片,辗转已经大半个中国,合影虽少,但是每一张都不错过甜蜜!我总是美美的,幽雅而调皮,而他总是那个作为衬托红花的绿叶。更多的时候,是粑粑扛着大相机和三角架,为我拍下一张又一张美丽与永恒的瞬间。而他则当之无愧、无怨无悔地成了照片背后的那个不曾露脸的影子。
为了搬家,他从徐家汇帮我扛着一只只重重的箱子,整个把家硬生生地落在了浦东;下班了,从张江挤一个半小时的地铁赶到徐家汇,只为了陪我吃一顿半个小时的晚餐;雨天的早晨,撑着伞,淋湿了背特意敲响我的家门,还一脸抱歉地只为带我去买书;连夜从上海坐火车赶回浙江,为了一早我接我回上海;25岁的生日的那年,辗转从五角场到老家,只为小心翼翼地给我带回一只,只是我无意在广告里看到的蛋糕;为我的每次成功,他在一旁喝彩庆贺,每次落默而成为可以依靠的大树……买房子的那几个月中,我安然上班下班,他每天忙碌完到处搜索房源,从南到北,从不言辛苦,涮选后再让我来定夺,那些日子里,他一下子瘦了十几斤。是他让我在这三年里,走到今天!
他从不嫌我胖了,长斑了,不打扮了,赚钱少了,而我却总是爱挑剔他。我总是嘴贱,爱说他那些无中声有的毛病:不喜欢他买的空调、不喜欢他骑着“小毛驴”来地铁接我;不喜欢他送给我的山寨手表,不喜欢他给我买的谷粒脆,嫌弃他打工赚钱少,数落他鼻子长得小山丘、眼睛长得像米粒,牙齿像玉米,腿像大象……粑粑总是被我形容地无地自容,最后他充满疑惑和极度受挫地问我:“我真的那么丑么?”我成功了!我心里暗笑!
其实他很得体,智慧,勤奋,斗志,被我的打击得溃败的他,愈加成为我喜欢挑剔他的快感。 粑粑为我付出的,我一直没有细腻地去记录,不是没有,而是太多,我怕我写不了,写不完。 我愿意,他一直为我付出,高兴的时候亲他一口,为他做一顿美味的佳肴,不高兴的时候也会掐一把他的肉,或者在他的手臂上抓几道,抓一把他的短发,每次都不小心抓得淤青满臂。
三年,我们已经在上海,靠自己的努力及和家人的帮助,已经有了房子,有了别墅,很快就有了车,还有各自榛榛日上的事业,我们还有更多的东西,我们还要在一起直到老去,一辈子,三生三世!
9/24/2009 学做“李白”的老师学做“李白”的老师 作者:余悦儿 章鱼
今天一开视频,还没见到小悦儿,就首先听到了小家伙的绵羊音。“老师好”。我们简单的问候,就直接要进入课堂环节。 “今天要教你写诗!”悦儿登亮硕大的眼睛,嘴巴里探出两颗小兔牙,一脸新奇的样子。 先听一首打油诗:“学校伙食特别好,青草青菜一起炒,菜里青虫在赛跑,汤里苍蝇在洗澡;饭堂人员心肠好,打饭打得特别少,闭着眼睛吃半饱,微风吹来不敢跑,如若你还不相信,进来吃吃便知晓。”我这一说,小李白在那记,一边记一边听到幽默处就“哈哈”笑。时不时地笑地跳起来。 我问:“什么是押韵?”她思忖半响,脸色痛苦,面红耳赤,突然一个灵感闪现,说:“大概是,大概,声音听起来很相近的”“恩,不错!还有那么点感觉!”对于她的善于总结,我已经很满意了。我坚信今天会有真李白诞生。“押韵是指:诗歌最后一个字的韵母相似或者一样!”我开始搬运理论。没办法,理论必须和实践两条线,双管齐下。见她听了理论,就更稀里糊涂了,一脸迷茫。 我赶紧让她现场操练,进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阶段:“请用an作为韵尾来写,我先抛砖引玉一下!”我想了想,抛出三个词:“灰暗、保安、办案”“哦,我知道了,木板”“对了!”于是我们在这样的氛围下,一下子就像出了很多个,如“铁板、彩蛋、河岸、竹竿”她边说,我边打字,很快这些能说的词都被我们说一圈了,后面难度就上来了。她陷入了沉思中,像是在挤牙膏,为了起到李白老师的作用,当然还得开启她的思维,我不断在那边提示她,“哦,我知道了,”她一脸喜悦,我一心期待,“燕子!”我一听,哎,我这李白老师的一世英明差点被这小李白毁于一旦。“必须是什么‘燕’!,燕要放在结尾处”哦,“那就‘咸淡’”终于小李白的大脑开始正常运作了。 写完后,我提议我们来写“打油诗”,她惊恐和显得很不自信起来“我不会写,我没写过”。说归说,像做小李白也还是不可逃避写诗的过程,对打油诗充满新奇的她还是在这样的不自信下,还是很认真地在一旁低头“嗒嗒”写起来。 紧接降临的是一场更为“高深的训练”,要用“ao来作为韵母组词”,还没等我说完,小李白大喜“宝贝”,“错啦!”她抓抓头发,还不知错从哪来,“要最后一个字押韵!”怎么要我说那么多遍呢!这个李白的老师还真是难当!她,嬉皮笑脸的,张手做了个姿势:那就“拥抱呗!”“正确!”我又抛出一个更高的要求:“要求三个字!我打头:美国佬”“苹果酪”她立马接上。这回是做到了尾字押韵。大家都很满意。终于感受到了这“押韵的甘露”,不知不觉,一点点唤醒了小李白的诗性,很快我们就说出了一大串 “乡巴佬、嗷嗷叫、玩电脑、穿棉袄……” 要开启小李白的大脑,真可谓险象环生,一环难于一环! 到了作诗环节:“美国佬 来中国 吃汤包 被烫到 吃水饺 掉地上 穿棉袄 动不了 买杂志 看不懂 哭得自己 嗷嗷叫”这样一首诗,在我们的齐心协力下终于有那么点“平凑”歉意,但总归是成功了!
第二首,也在小李白的兰心慧质下,很快诞生了:“我想有个家 我爸也有妈 偶尔会吵架 会减也会加 养只小青蛙 春天去看花 夏天吃冷饮 还能放暑假 鹦鹉问我在干嘛 我吐吐舌头不理它 把它气得哇哇哇 把我乐得哈哈哈” 写完两篇大作,小李白,乐开了怀,几度笑得前俯后仰,边念边品自己的诗作,直称回头给母亲欣赏! 做“李白”老师的光荣使命暂告一个段落。 最后想告诉小李白,中国语言文字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文字之一,有着画一般的形体,有着音乐一般悦耳的韵律,有着包罗万象的含义和绵延数千年的历史。这些音乐感和韵律感将伴随着你学习中文一生。希望你更好地学习运用它,你一定也可以成为李白!
9/23/2009 中国,不许老
秋天,是一个充满诗意的季节,也是收获和充满憧憬的季节。蝉不知雪,大雁南迁,放眼我们的祖国,繁花似锦,高楼矗立,大海扬波,长城起舞。这样的日子,我们迎来祖国60岁的生日。 我有一个愿望,在这里我大声地告诉你:“中国!不许老!” 历史的耳畔,传来礼炮隆隆的巨响,我仿佛听过了遥远过去所有的声音,汇成一曲交响乐。听——那是排山倒海的欢腾声,听——那是14亿中国人激越的歌唱!那是所以儿童的期盼:中国,不许老! 过去,有过苦难,有过伤痛,有过挫折,有过幸福,有过喜悦,有过成长。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及我们,我们已经和中国同生、同喜很多代、很多年。我们已经依恋和习惯,“和你在一起”的日子。 当我第一次进入校园,我认识了你,我曾经在电视里无数次地见过你,你叫——五星红旗。是我们的国旗。妈妈也告诉我,你是我们祖国的标志。我不知道为什么是红色的,妈妈告诉我:“红色象征着革命!”我不懂,什么是革命,我只隐约明白,革命应该是英雄才有的。因为它总是那么庄严! 看着那些胸前飘逸着红领巾的大哥哥大姐姐,又看到自己空荡的脖子,我心里充满失落和期盼,就是要早日佩戴红领巾!于是,我知道,那是属于少先队员的称号,那是优异的孩子,才配拥有的。我很努力地开始学习,严格地要求自己。我要得到,那红旗的一角! 终于,我在国旗下,一天天长大的我,脖子上再也不空荡了。我也知道,革命的意义。作为中国人的我,再祖国的培育下,每时每刻都是快乐和安详。 我的生活是一种平静,就像池塘里的水一样,不见波澜。 可在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看到了另一面的中国,世界金融危机大潮频频袭击中国,国内经济遭遇“寒流”;台湾台独势力依旧阻扰两岸统一,成了所有国人的心病;汶川大地震,震断了山川河流,震碎了人们的家园;南方特大雪灾,使得18个省,遭遇50年罕见的大难;那一刻,我看到了很多中国的身影和坚决。 他们众志成城,齐心协力。抗震救灾,国旗一次次扬起,金融海啸,中国赢得尊敬,特大雪灾,压垮了雪松,却压不夸中国人的脊梁!台独再猖獗,也阻扰不了统一的人心所向。汶川地震,震不倒重建家园的心愿! 我们的祖国,在过去的一年多灾多难,但是我们,作为祖国的子民,却继承了她传统的坚强、韧性、压不倒得决心和英勇! 当奥林匹克在中国的夜空放射五环的那一刻,世界,都看到了这个东方大国的魅力与气势! 中国,不许老!中国也不会老!作为一名小学生的我,我所能做的是,努力认真地生活,学习,关爱身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努力去创造自己,实现中国更好的未来。
此文敬献给我的祖国60华诞。祝祖国母亲,青春永驻。 9/22/2009 掉发去做头发,却不断的掉头发?理发师一手一把,看得我心像被玻璃滑过一般,痛!
真担心还没到30岁,头发就变稀拉,再到60,当我成老妇人时,只剩下秃秃的脑袋。
问妈妈,我出生的时候头发是:浓密还是黄稀。妈说:出生就是黄毛丫头一个。
我又问:那你什么时候给我理发;妈答:很大的时候。
哎,我当时就在电话里不断地埋怨老妈,心里十万分失望。若是……
哎,今后一定要有一个有一头浓密头发的孩子那就一定要一出生就要给他/她理发。
已然不能回到儿时,但,无论如何,也要挽救我的秀发!
网络小摘,在此提醒自己、每天坚持:
1、偶尔可以用啤酒护发。
2、用茶水护发,可以在洗完头发的时候简单冲洗一下。
3、蜜蛋油护发
用一匙蜂蜜,一个生鸡蛋蛋黄、一匙植物油、两匙洗发液和适量葱头汁放在一起,充分搅匀,涂抹在头皮上。戴上塑料薄膜帽子,再在帽子外不断用湿毛巾热敷。过一两个小时,将头发洗净。 4、多吃芝麻、核桃、海带、海藻
5、一定要晚上11点前坚持睡觉,
6、多按摩头发。2周去干洗护理一次!
9/11/2009 夜半的一束百合夜半的一束百合
夜半,刚回到家,打开电视坐上沙发,突然仿佛门外有人敲门。我有些紧张起来。那么晚了,会是谁呢?偌大的家里只有我一人,老公出差。 “咚咚咚”又是一阵敲门声。我壮壮胆子:“谁啊?”无人应答。 我拿起手机,准备随时与不测做好准备,并走向门旁,打开灯,从猫眼里往外探:一个小朋友站在门口。是个小孩——我的学生。家住一楼。 我这才定了神,赶紧打开门。小朋友伸手递给我一束百合,一鼓一鼓地嘟喏着嘴说:“老师,祝你节日快乐。”接过手中的百合,正是我最喜欢的百合花,一朵开得正欢,其余的都还是花骨朵。 真是一份意外和欣慰。 已经十点,小朋友穿着睡裤,我想他已来过,为了在这个节日里送上这支花,他一定等久了吧。 晚安,小朋友。老师会记得也在你的节日里,为你送上一份礼物。 我把百合插入空了已久的瓶间,想,无愧于这束花就好! 5/31/2009 华灯每次给学生们完课,安静地习惯于三号线将家和这座城市紧密地连接在一起,望眼车窗外的这座城市的妆容,渐渐被甩在身后,却眷刻在脑海 说实话,连我自己都不明白,一个从不曾有过上海情结的我,竟然会在这一盏盏的明灯下对这个城市产生如此独特的眷恋和道不清的感情。我从未把华灯想象成一种光明的象征,未来的引路,或者是爱尔克的灯光或者是其他,只有在刹那间感觉触摸到了城市的脉搏,嗅到了城市的温暖,它只是努力地拼凑着一个琉璃工厂,让生活在苍穹黛夜里的我们,去忘记黑暗、孤单、寂寞、疲劳。 3/23/2009 读书何用读书何用? 办公室场景一: 今天同事出了一道题给办公室的人做。此题是她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的数学题。“45个同学 坐一车 多9个人,若50个人坐,多一车。请问有多少人去参加春游。” 其他几个同事研究了好一会。一位新入职的华师硕士毕业的同事,也是满脸愁苦,无果。之后,那同事扬扬得意地对新来的硕士说:“还敢给我我家孩子做家教么?” 我则在一旁觉得胜感羞辱。 我们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又能怎样?又怎样了? 办公室场景二: 一位朋友的blog写到,他的理想是当他20年后,一定要有很多很多钱,有自己的领地,67岁的时候一定不是在地中海钓鱼,那时候他会选择蓝天覆盖的地方都要有他的生意。 我说写的真好。一个敢想敢梦的人。同事竟然狰狞地大笑。那声音真刺耳,真让心觉得瞠目。 她36岁,年龄快大我一圈,典型的上海女人,市斤、吝啬的特点集于一身。她说:你很崇拜他吧?他简直是扯淡。蓝天覆盖的地方?如果说你能在圣亿做一名优秀的写作老师,那才能说是理想。 我不与她多辩。因为我知道,我们有梦,敢梦,而她一个带着孩子的独身女人,怎敢?
两个场景,不仅让我反思今天的我们,读了那么多书为何?可笑的我,还在为读一个硕士学位,每周早起赶往财大听一个狗屁老师在上面不着边际地忽悠。那种语文、数学、外语,更简直是一种瞎扯,能磨练了人的意志?心理素质?还是能真的让人更智慧?更富有创造力?更富有?
如果可以,我倒是愿意删去我的小学到大学学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科目:那些绕来绕去的东西来换取更多的时间读更值得读的文字,励志、史学、科学,随我喜欢。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对话与交往。坐拥书城,随处拥有了一大批随时准备接受你访问的重要人物。他们是作家,诗人,思想家,科学家,各种各样的古今名流。我都可以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这周末两日,以考察为名,我和老公跑边半个上海城,腿也快走断了。大学毕业这两年来,办公室鸟笼里的生活,真的够了。虽然安逸,但是却整日无所事事,或者忙的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值不值?办公室勾心斗角的人们只为担心老板明天是否会给他们加工资?老板是否今天心情好能赏他们个好脸色? 人活的真够凄惨。凭什么?我要由一个连我自己都并不崇拜,甚至鄙弃、厌恶的人来领导我们吗? 读了那么多年的书,更有一大批硕士、博士,找不到工作,工资甚微,唯唯诺诺。 我向来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人,不喜欢循规蹈矩。我的父母也不是能在别人的天地里,打一辈子工的人。很小,我就认为我应该做一个有头脑的商人。创造比父母很多的财富、满足感。 昨夜,偶然拜读了老公同学的博客,文章字字句句像是给我洗了脑一般。 这样的文字,让我如获至宝,内心郁结许久的愿望,仿佛已被人熟知,被人肯定。 有很多人说,我很适合做老师。我想,如果做老师能让我拥有很多财富,我会一如既往。但是,老师这个吃不饱饿不死的职业,虽给我带来快乐,但却没有太多成就感。 若要问我适合做什么?老师是其中之一,但是我绝不至于此,我相信我还可以去尝试和做好很多、更多的事。 我的理想,要有很多的钱,很多很多很多,而不是甘于为了眼前的安逸和一时的稳定而失去很多自我,甘愿在漂亮的写字楼里挥霍我的青春和才华。 读很多的书,行很远的路,写很多淋漓尽致的感言,即使身体累点,但一定活得很真实,很自我。
80后的我们,自大、自傲一点又何妨? 3/22/2009 我的理想是什么? 看了老公同学的博客,<我的理想>,有几句话让我的印象很深刻:" 我们要进步,不断进步,每天积累一些,20年后就能成就很大一片。我的理想就是那硕大一片,当我20年后,一定要有很多很多钱,有自己的领地,那时候再来写blog的时候,肯定在憧憬后面的20年,我47年的时候,我在憧憬我67岁的时候的梦想,我67岁的时候一定不是在地中海钓鱼,那时候我会选择蓝天覆盖的地方都要有我的生意,当我67岁的时候开始写blog的时候,我会憧憬我87岁的时候,我87岁的时候,一定还在憧憬,该怎么样让我的财富全部散尽,以结束一生的历史。"
第一次给孩子们上写作课,我会给他们介绍我的理想:1)能成为大家喜欢的老师;2)能写一本让孩子们受益匪浅的好书.
不过我觉得我还是有些伪装,做老师很快乐,也很得心应手,但,不能称之为理想,和梦.
李总说我很适合做老师, 我问为什么?因为我的课越来越受到孩子们和家长门的喜欢,我知道.当我站上讲台,我一定会成功的.但是当问我究竟想做什么? 老师?我觉得那不是.
27岁的时候,我的理想是能为自己打拼,让自己成为自己人生的大掌柜,驰骋风云,每天静坐在办公室里的日子很轻松也很安逸,但是我却觉得没有成就感.那时候我对妈妈说:我要自己做老板,我要有很多很多钱,我要我的孩子能以我为傲.做一位好老师是梦想,因为它能带给我快乐,成为一个有钱的商人是我的理想,因为他能带给我满足.
37岁的时候开始数典自己的成就, 有很自信的微笑,很幸福的一家人,人生短暂即逝,我不要一生求稳求全.激情和色彩,完全可以自己去添彩.
多一点傲气,多一点自信,那又怎样?!
朋友说,上海不好,空气太差,人太多,太累.其实我觉得这个城市挺美,累点也很值得.来到这里,我绝不止步于此,也许我毅力不够,我是温室里长大的花,但是我相信,有老公的执行力加上我的梦,我的自大,理想,总会一点点实现. 1/7/2009 掌心的温暖看着地上的落叶,我知道又到了秋去冬来的时候。 记得尚读小学时的我, 由于贪玩,小手经常是冻得通红通红的,就像两捆束好的“小红萝卜”。放学后,我喜欢站在家门口,眼巴巴地等妈妈回家。妈妈工作很忙,总是夜色匆匆地赶到家,用很抱歉的神色,向我道歉,然后用她的大手捧起我的小手,放到唇边呵几口热气。又像洗菜一样,用她的双手紧搓我的双手。等到那些“小萝卜”都有了些温度,妈妈就又用她的两手分别紧攥我的每一只手:攥了右手换左手;攥了左手换右手。这时,那些“小萝卜”如同钻进了温度适宜的暖棚,……真是太舒服了!每次,过不了多久,我的小手就比妈妈的大手还热乎。也难怪,她那双大手,手心的温度温暖了我的冷手,而手背的肌肤又抵挡了冬天的寒流。 睡觉时,我的被子总是盖不严实,常常露出小肩膀来,妈妈就轻轻地帮我掖好被角。这时,我即便是在朦胧之中也会感觉很温暖,很舒适,然后就美美地睡去。但睡觉不老实的我,常常在天不亮时就又露出了一大截儿。妈妈再次帮我掖好后,就起身去忙活早饭了。而我却常常赖在这暖和、舒适的小被窝里不肯起床。做完早饭,看到时间所剩无几,妈妈就将那双因为做饭而变得冰凉的手突然伸进我的小被窝,……哈,这么大的温差,我会立刻变得精神起来。而这时候的妈妈则会笑眯眯地冲我做个鬼脸——像个顽皮的孩子。 这个镜头至今仍然常常在我脑海里浮现。离家求学后,每一个冬天的晚上和早上,我都十分怀念妈妈给我掖被子时那种暖暖的感觉。我试着自己掖好被子,虽然也是暖暖的,却总觉得像是缺了点什么。 如今,在外求学、工作、生活,转眼也有六年多了,已嫁为人妻,有了一个温暖的小家。妈妈不在身边,却有了老公的照顾。每个冬天的夜晚,我那捆胡萝卜的双手,虽没有了儿时妈妈热切的温暖,却也少有冰冷。因为。我总会霸道地掀起老公的层层棉衣,然后像个调皮的孩子,豪不留情地伸进他滚热的后背。冻得可怜的他学鸭子一般嗷啕大叫,躲也不得,逃也不得,只好任由我摆布。然后咬紧牙关把我那冰棍般的手紧掖在他的最贴身的胳肢窝里。很快,手指被他的体温融化了,烫到心田。 我总是不吝啬对他的欺虐,而年长几岁于我的他,却任由我撒娇。 小时侯的不爱掖被子的毛病,如今还是依旧。下了班,腰酸脖颈椎痛,便总会埋怨工作太辛苦,但老公却说,还是晚上被子没盖严实的缘故。他细心地在每个晚上会帮我塞好被子,然后用棉被将自己的身体滚地像成一个桶一般,示意我也学他样。我总是偷偷地乐,笑他的那般孩子气、傻气,但还是乖乖地谨听教诲,也把自己滚成一个蛋糕。 我想说,有人疼爱的日子,真的很好。 他们的爱不特殊,但却独到的细腻和含蓄。他们的掌心都有一种神奇而变幻莫测温度,我知道,那是炙热的心传达予我的爱…… 10/4/2008 我的遗嘱看了马其顿国王的遗嘱,一大早批改着学生们写着的"遗嘱",突然自己开始想写下些什么. 面对遗嘱两字,我开始变得沉静.是啊,我死了.这不再是"如果".因为我总会死去. 人死后又要留下些什么?期待些什么? 在"留下"两字面前却变得很无力,很苍白. 昨夜,我把母亲接到上海,今早醒来,我看到睡在身边的母亲松弛的面庞,唇角的皱纹,被骄阳晒黑了的肤色,突然有些苍茫,我从来没有如此端详过在我身边的母亲.也没有真实地去做到一个做女儿的心意.我总是那么的苛刻,那刻,内心满是有些难过.岁月真的很不饶人,昔日年轻美丽的母亲,如今却也已在无声无息的时间中依然苍老. 遗嘱,母亲会走.我的遗嘱若能留给我的母亲.我希望我能给父母买一座大房子.里面有很多的孩子,还有我们.一家人在一起健康,快乐的生活. 遗嘱,如果可以,我希望下辈子,让我来做你的妈妈.而你来做我漂亮的女儿.我一定会加倍地爱你.带给你快乐.幸福. 也许,这份遗嘱毫无意义,是一种遗愿,不可实现. 但我还是相信轮回,相信缘.这辈子,我能做你的女儿,是缘分,还是轮回?我的遗嘱是:死后,我能被上帝收留,再转世,做你的母亲. 如果还可以,我希望我的父亲,我的丈夫,这些我最爱的人和最爱我的人,都能在下辈子,得到我最最真挚的爱. 9/19/2008 合适自己的鞋子原没有想到买一双鞋需要花五个小时逛完整条淮海路。因而在看到它的前一刻,我已是精疲力竭、气急败坏;在看到它的那一刻,我的体力和耐性一下子就跌落到了低谷;尽管它对我的脚来说有点偏紧,它的价格也远远超出了我的预算,我还是因为无尽的喜欢而义无反顾地穿上了它在镜前左顾右盼。 原以为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她便会适合我的脚。然而,第二天,我已不能无视双脚痛苦的呻吟,也再也不能够忍受精神上极度的低落和心理那层层的负担。我开始考虑把它送给真正适合它的人,尽管有千般万般不舍。 也许有时候,喜欢,并不是可以去选择或者拥有某个事物的最好理由。譬如这双鞋,即便是真的喜欢,它并不适合我,即便我努力去与它磨合,如果她还是无法不与我的双脚协调,那喜欢又有什么意义呢? 都说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放弃一件自己喜欢的事物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尤其在已经为它付出很多了之后,更是艰难。可倘若不放弃,我就不得不在为它付出之后再经历疼痛的折磨。就永远无法解脱,这难道不是一种自虐? 而于鞋本身来说,她又何尝不在等待着一双合适的脚能够穿出她原本的韵味?年轻的我已习惯于用“喜欢”去占有一样东西,并作为自己随心所欲的盾牌,只是,喜欢,实在为一个很飘忽的概念,很多时候只是缘自某种意境、某种心情、某种空间,甚至只是一种刹那的恍惚和幻觉,当自己感觉对某物喜欢至极的时候,能在内心的感觉中把握住几份真切,又有几分应合了心灵真正的需求? 而对与这双鞋,当时的喜欢,也许只是它深红的颜色,大方的样式,流畅的线条,也许只是一双因为她被安静地置于干净的橱窗,也许只是店员的热情和赞美,也许……只不过是在我最脆弱最没有选择最急于有一个结果最想让这件痛苦的事情了结的时候,它很适时地出现了。也许口口声声说喜欢,只是为了不辜负自己几个小时的寻觅,为了昂贵的价格,为了明天的约会,为了一个说辞来安慰自己而已。 喜欢,是一个无可奈何、无可辩驳的一个借口。 而,我在千般、万般喜欢的时候,却最最忽略了自己内心真正需要的只是一双让自己走路舒适的鞋子。 呵,真的喜欢么? 岁月痕迹 似水的光阴,逝去的年华,莫非这岁月真如雁过无痕? 幻想如罂粟一般让人沉迷,执著于刹那间注视的双眼,惊讶于他口中蹦出你心底的话语“梦境”——梦一样摇曳的江南水乡,清清的河水,古老的石桥,缠绵的小路,幽静的黄昏,此刻,你在颤抖:害怕已经明亮的白天将会变成凌乱的夜晚;你在逃避:逃避人生定居之后的另一个自己。。。。。。 “我不知道曾经有这样一天,这样的一个时刻,你就在我的身边,而我,却错过了你。”“是命运!”是命运吗?命运从来都不曾为你做过决定,是你自己的选择——选择逃离你害怕的事情,选择回避你内心的伤痛,然而你还是逃不开纠缠的牢,你静静的等待,等待时间来磨逝你的记忆,但再次相遇时,天空依旧飘起春天的雨,而你,也终将错过。。。。。。 人生不是简单的笔画,也许你还未意识到就写完一笔了,也许不经意间你已走入另一方向。曾经迷茫,立在走廊的窗边,在夜幕中寻找心的归处,而那夜的天空却只有孤寂的黑色,连零星都弃我而去。是否我真的错了?突然看见远处闪着一个小点,犹如童年的萤火虫,想起列车开动时的泪光,我知道,那边是南,是我怎么望都望不尽的。。。。。。 “我坐在琵卓河畔哭泣,传说掉进这条河的东西,不论是落叶、虫尸或鸟羽都化成了石头累积成河床,假若我能将我的心撕成碎片,投入湍急的流水之中,那么我的痛苦于渴望就能了结,而我终能将这一切都遗忘;我坐在琵卓河畔哭泣,冬天的空气让颊上的泪变得冷冽,冷冷的泪又滴入眼前那条奔流着的冷冷的河里,在某些我看不见也感觉不到的地方,它汇入了另一条河,然后再汇入另一条河,直至流入大海。。。。。。”我坚信眼泪是爱情的证据,划过脸颊的泪痕,刺痛心灵深处,所以,任海枯石烂沧海桑田你都不会忘记,就是时间也磨灭不了。。。。。。 因为他,你开始体味黄昏的美,如你们的爱情一般短暂而美丽,所以你想在黄昏中回味,在黄昏中迷醉,但是黎明终将来临,习惯或爱?这样的人生其实是残酷的,错过只是你犯的错。我更喜欢简单的人生,喜欢没有栏板的简单石桥,喜欢“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永恒,喜欢想你的时候会微笑——虽然这样皱纹会飞速爬行,但只要有你的大肚腩当枕头睡就无所谓了。。。。。。 无论深浅,走过就一定会有痕迹的,在你的记忆中,在某个被遗忘的角落,惟有当华美的叶片落尽时,生命的脉络才历历可见。而此刻,你只须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将所有的烦恼沉入心底,抛之脑后,嘴角微微翘起,和岁月一起笑看人生。 围城一艘船,在污浊又喧闹的空气中,带着一身的泡沫,仓惶而来。 一座钟,在遗失又重现的时光里,裹着一身的疲惫,草草收场。 慵懒地趴在书页前在一页一页缓慢地攀爬,《围城》,早有耳闻,“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去。”烂熟于心,久久纠缠。 纠缠!爱情,事业,家庭,朋友……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一切都像在纠缠。像无数个重叠的环,有出口,但出了一个却又进入了另一个,置身其中,无法自拔,圈住了灵魂。 其实,何止是疲惫,而疲惫又何处能止?总觉得这样的结束不能算作结局,不清不楚,但合上书,再次看到赫然的题目,豁然开朗。 在围城中前赴后继的人们,哪有终点呢?就是这样的圆,开始和结束都无法自己选择,像穿上了红舞鞋,永无休止…… 然而跳出残酷的现实,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围城的入口却是自己打造的,只是很难察觉。 为了一时的虚荣和对世俗的附和,就这样在自己的生命长卷上刻上了虚伪的名号。 只以为这是本在写爱情的书,用“纠缠”二字来形容在合适不过了。爱他的,他爱的,竞争者,抉择者,何止“三角”那么简单,又是一个圈圈,爱恨情仇堆砌起高高的城墙。 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还真就未必,因为爱情终究无法用婚姻浓缩,婚姻也并不需要以爱情积淀。爱得面目全非,而只能奔向圆心。 在围城里决没有独立存在的人,但我却总觉得这里的人没有朋友,甚至没有亲人。当一切都或多或少地与利益挂钩,便无从谈起所谓真挚的情感。无数的人挤在一起,相互支撑,相互利用,相互提携,相互拆台。这种关系让观望的人也倍感悲凉,但又生不出一丝同情,像看着多米诺骨牌一个个倒下,没有挫败感,因为理所当然。不知道人这一辈子走到最后还能剩下些什么,一颗颗空洞的心也许只有在围城之中才能找到一丝安全感。无论什么层次,重重叠叠到最后都是一样,所谓高明,可能指的是见风使舵的技术和逢场作戏的本领。 兜兜圈圈,数不清的对对错错;纠纠缠缠,理愈乱的恩恩怨怨。围城,是一座人性的熔炉,铸成了世间百态,这座城还要存在多久,无人知晓……
8/26/2008 因为我在那个位置上 杂志《发现》第155期的卷首语是《因为我在那个位置上》,美国著名心理学博士艾尔森曾对世界100名各领域中的杰出人士做了份调查,结果让他十分惊叹——其中61%的成功人士承认,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并非他们内心最喜欢做的,一个人能在并非自己最理想的领域取得那样辉煌的业绩,如干着自己钟情的职业,那又会取得怎样的成功?芸芸众生中,绝大多数人还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干着普通的工作,作为一介庶民,我更想说,因为干着这份工作。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荣辱;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优势;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苦衷,我们在默默地耕耘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手头的活儿慢慢进行着,不求标新立异,只求踏踏实实,不求鲜花掌声,只求兢兢业业。在其位成其事,因为干着这份工作,不管喜不喜欢,那都是自己必须面对的,没有理由草率应付,对工作负责任,也就是对社会对自己负责任。 医院的工作性质是没有节假日,没有白天黑夜。抢救是用秒来计算的,哪还顾得了此时正是深更半夜,有些病说要动手术就必须马上进行的,还会管它白天黑夜,许多小生命也喜欢在下半夜闹腾着要出来,让初为人母的妈妈们感受着黎明前的夜是最黑暗的。又是一夜没合眼的医护人员,恍白的脸上带着随意的笑容说:熬夜是常事,因为干着这份工作。是啊,因为穿着这身白大褂,就没了正常的吃饭休息时间,这是工作的性质,这是工作的需要。 曾有位患癌症的老者语重心长寄予厚望地对我们说:我是过一天少一天,你们可要过一天长大一天,这位德高望重豁达的长者是希望自己的精神生命能够延续。日子一天天过着,工作一天天干着,快乐地工作着,愉快地生活着。最近单位进行裁员增效,45岁对于女人来说应该是正当年,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家里小的已在外读大学,老的也还健康,正可以一心扑在工作上,可面对严峻的形势,也只好回家,难眠转辗反侧的夜会想许多许多,只好感叹地说声:能干满30年真是幸福,能干着这份工作真好! 曾读过一段话:等你大了老了,就不想哭了,有哭的时间磨刀去,磨刀不误砍柴功,一刀刀砍下去,砍走了冬天,迎来了春天。是的,对于一个成熟的人来说,是不会去抱怨太多,有抱怨的时间还不如忙完手头的活,尽能力去改观不满意的工作现状,当无法改变时就应该去适应它,因为我在那个位置上! 8—26 |
|
|